来源:中华考试网校 2017/4/25 8:53:50【中华考试网校】
每次更新领证消息,后台总是一大片考生来问,河南呢?宁夏呢?甘肃呢?..
今天公布证书领取新增地区之前,我们来看看有哪些拖后腿的省份
以下12个这些省份,至今完全没有提起证书领取
青海、宁夏、甘肃、西藏、贵州、云南、湖南、山西、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苏
...............证书领取更新...............
今天帮大家更新三个地区:山东泰安、广西、福建省直
1.山东泰安
2016年经济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泰安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
①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领取时间、地点
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市直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市直考生证书领取时间:5月31日之前(每周二、三、四)
地址: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11。
电话:0538—8219319。
一、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考试证书查询系统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要保证填写内容正确、合格规范。必须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不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不予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二、发放方式
(一)没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1-5595386,5595390。
(二)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版见广西人事考试网)
(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或咨询0771-2430875。
2016年福建省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可领取,请省直考区(准考证上报名地市:福建省省直)的考生于每周一、三上午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层)窗口办理。
需代领证书的应出示考生本人、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准考证。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