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来源:中华考试网校 2015/12/29 13:05:03【中华考试网校

2016年福建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对雷同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答卷处理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15]137号)处理。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7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新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报考人员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3月18日起

  4、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5、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6月上旬,考生可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查询成绩。

  6、领取成绩通知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16年7月中旬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成绩通知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成绩通知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务咨询电话

地区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615506缴费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591-86290086

0591-83314215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595-22135540政策

0595-22115511报名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596-2056786 报名

0596-2024742 政策和条件审核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0594- 2289633资格审核和政策咨询0594- 2392266报名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05988244400

技术: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考试中心

0599-8830672 报名

0599-8866569 政策

龙岩

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

0597-2529121 政策

0597-3293338 报名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0593-2077115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未注册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1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2016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时间为考试报名结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6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发票领取时间为2个月,逾期未领不予保管(省直考区发票领取咨询电话:87615506,各考区考生可咨询各报名点)。

  四、考试级别、专业和适用范围

  1、职称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只分为A、B、C 三个级别。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一个语种。

  2、我省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A级考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 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考生可根据所在单位具体情况报考)。

  3、中央直属在闽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五、考试地点

  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按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六、有关政策

  根据国家人事部频发的《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对放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九种对象,可分别按照我省闽人发[2002]152、154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具体见附表)。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