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茂名市属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5/6/30 10:17:12【中华考试网校

市直及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茂名市财政局核发(不含已调出)和调入茂名市直的、目前仍有效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换证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书到期前的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市属旧版证书分三批于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换证,请持证人员务必按批次及时办理。

 三、换证流程(持证人员自行上网完成)

  网址: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1、完成历年继续教育(未完成的应补齐):登录平台→“查询服务-从业诚信档案查询”→查询→打印会计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2、信息采集(此前已办理信息采集的,直接进入下一步的预约申请):“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如实填报基础信息(彩色标准证件照)→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

  3、预约申请:“从业办理-换证申请”→【换证原因】→【旧证换新证】或【证书到期】→打印换证预约申请表。

  四、现场审核:持证人员按网上换证预约日期,携带资料到茂名市会计学会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换证。地点:茂名市财政局2号楼(双山三路13号大院);电话: 2276058、2283369;提交资料:

  ①换证预约申请表1份;

  ②《广东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本人签名),若个人基础信息与旧证有变化的,需附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1份。

  五、其他事项

  1、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不收取任何换证费用。

  2、个人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毁损可按规定补办,不作换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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