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4年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5/5/25 9:45:18【中华考试网校

济南2014年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公路、机电、矿业、市政、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港口航道、铁路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公路、机电、矿业、市政、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港口航道、铁路专业不含增项)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6月11日-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免二科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